京華時報訊(記者王莉霞)直至昨天,金建出租車公司仍未向前員工龐先生支付2萬元的勞動補償金。龐先生稱,因自己所開的出租車面臨報廢,公司在合同期內要求自己主動離職,但未支付補償金。據一名前管理員稱,金建公司存在此做法已6年,通過司機被迫主動離職的方式,避免承擔法律後果和儘量少支付補償金。
  >>司機
  被迫簽訂離職申請
  龐先生稱,他曾兩次在公司的要求下填寫“自願離職書”。他的第一份合同應是2012年12月底到期,當年9月底,自己所開的出租車面臨報廢,但公司稱新車緊張無法提供,要求自己主動簽寫“離職申請”。龐先生說,這是單位的“老規矩”,稱為“備班”,即無車時,合同期內的司機主動離職;有車時,公司又重新與司機簽訂勞動合同,“我肯定是不願意離職的,但沒辦法,我還想繼續上班啊。”直到2012年12月底,龐先生才再次上崗。
  2013年3月,才開新車兩個月的龐先生,再次因車報廢被通知“下車”。“但直到合同到期,公司也沒通知我領新車,兩次共拖欠我7個月的工資和保險金,約2萬多元。”龐先生說,這兩次簽的‘自願離職書’版本格式都一樣,是手寫的很不規範。
  >>前管理員
  存在此做法近6年
  金建出租車公司一前管理人員向記者透露,金建公司從2008年開始至今採用此做法,要求交車司機主動簽寫離職申請,一方面是為了避免司機流失,一方面盡可能少支付補償金。“上個月31日,金建和銀建公司一共報廢和更新近300輛出租車,所有交車司機都簽了‘主動離職申請’”。
  >>回應
  金建方面未予回應
  昨天下午5點,記者致電金建出租車人力部門,一工作人員表示,自己已經瞭解此事,“但負責媒體接待的工作人員已經下班,無法回覆。”
  交通運輸局紀檢監察處一工作人員表示,已有不少人反映此事,調查中,金建公司提供了司機簽署的個人原因不續簽合同或提前下車解除合同的材料。因離職是在雙方同意下辦理的,不存在公司不予補償問題,“是不是金建公司利用這一漏洞,要求司機自行離職,還將繼續調查。”
  目前,石景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已經受理龐先生的勞動仲裁申請,將於4月15日開庭審理。  (原標題:出租車面臨報廢金建被指讓員工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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